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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創新創業團隊,最高可領1資金支持!

在珠海,創新創業團隊,符合條件,最高可領1億元資助資金!

2021-08-08,珠海市科技創新局中共珠海市委組織部印發了《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隊管理服務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共七章三十八條,由總則、工作機構與職責、團隊類型和申報條件、申報和評審、審批和立項、管理和考核、附則構成,旨在加快珠海創新創業人才集聚,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現代產業體系。

申報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申報團隊類型

珠海市引進和培育創新創業團隊分為市外引進創新團隊、本土創業團隊、市外引進創業團隊等三種類型。

申報條件

市外引進創新團隊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隊必須在用人單位承擔具體、明確的創新項目。創新項目領域符合我市重點發展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方向。支持掌握“卡脖子”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具有重大創新價值的團隊。

(二)團隊成員應不少於3人,即由1名團隊帶頭人和不少於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帶頭人應擁有業內公認的領先技術,團隊成員之間已經具備良好的合作基礎,團隊結構合理。團隊應為我市用人單位近3年內從市外引進,其中生物醫藥領域的團隊應為近5年內從市外引進。

(三)團隊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申報的創新項目應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

(四)用人單位必須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經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以企業化方式管理、運營的新型研發機構。用人單位應能為團隊發展、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

(五)用人單位與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團隊項目合同執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之前雙方無勞動合同關系的,應在申報時提交意向協議,並在簽訂團隊項目合同前提交有效勞動合同。團隊帶頭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項目執行周期內應全職在用人單位工作,其余成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長每年須不少於3個月。

本土創業團隊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隊成員應不少於3人,即由1名團隊帶頭人和不少於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帶頭人應擁有業內公認的領先技術,團隊結構合理,分工明確,團隊成員應該具備豐富的創業經驗、企業管理經驗,具有較強的科研開發及成果轉化能力。

(二)團隊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所申報的項目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

(三)用人單位為團隊在珠海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團隊帶頭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須為企業的合法股東,且團隊成員為實際控制人(團隊帶頭人或團隊成員佔股達控股地位),且項目執行周期內須持續滿足該條件。

(四)用人單位能為團隊發展、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有充足的自籌資金來源,能支撐用人單位的創新發展。

(五)用人單位與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項目合同執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團隊成員(包括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中不少於50%的人員應全職在用人單位工作,其余成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長每年須不少於3個月。

市外引進創業團隊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隊帶頭人應擁有業內公認的領先技術,擁有突出的創新成果,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

(二)團隊具有合理的專業和梯隊結構。專業結構合理,在技術、應用、工程化等各環節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具備達成具體創新創業目標的完整創新鏈。團隊成員應不少於3人,即由1名團隊帶頭人和不少於2名核心成員組成。團隊成員此前應在項目研究、產品開發、企業管理等方面具有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轉化業績。

(三)團隊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卡脖子”技術等關鍵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以解決產業共性技術為導向,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方向的團隊項目須獲得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臨床試驗批件(醫療器械方向須取得注冊檢驗報告)。

(四)團隊已在珠海市外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團隊帶頭人和第一、二位核心成員須為企業的合法股東,且團隊成員為實際控制人(團隊帶頭人或團隊成員佔股達控股地位)。用人單位運行正常、成長性好,目標技術、產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用人單位具有從事產業化項目所需資金,且后續資金有保障。

(五)團隊項目應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前景。團隊成員與其他城市人才團隊政策、科技創新政策無沖突,團隊成員可自由流動。

(六)成功入選后須在18個月內遵照承諾將原公司正式整體搬遷落戶珠海或在我市成立全資公司,珠海公司為企業總部(即為中國境內關聯企業的最終控制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原地或其他地方設立或保留研發中心、辦事處、分公司,並承諾10年內不遷出珠海、不改變應在珠海履行的納稅義務。

(七)用人單位與團隊成員(包括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周期應能夠覆蓋項目合同執行周期,一般在3年以上。公司落戶珠海后,珠海公司應與團隊成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項目執行期內團隊成員(包括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中不少於50%的人員應全職在用人單位工作,其余成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時長每年須不少於3個月。

Q

創新創業團隊項目資助力度有多大?資助資金如何撥付?

A

對入選的各類創新創業團隊按年度遴選工作方案,結合評審結果予以分檔支持,最高資助額度1億元。

市外引進創新團隊、本土創業團隊資助資金分三期撥付,簽訂合同書后撥付50%首期經費,在團隊項目中期考核通過后撥付40%中期經費,驗收評估考核通過后撥付其余10%第三期經費。

市外引進創業團隊資助資金分三期撥付。通過市外引進創業團隊項目落地考核程序后給予50%首期經費,在團隊項目中期考核通過后撥付40%中期經費,驗收評估考核通過后撥付其余10%第三期經費。

Q

怎麼區分市外引進創新團隊、本土創業團隊和市外引進創業團隊?

A

(1)市外引進創新團隊是指具備先進的技術水平,符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預期能為我市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由我市有關單位從市外引進,合作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高端科研團隊。用人單位為市外引進創新團隊的申報主體,並負責建設工作平台、安排崗位職務、落實人才(項目)配套等具體工作。

(2)本土創業團隊是指具備先進的技術水平,符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預期能為我市帶來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以自有技術、項目,自籌資金創辦企業的高端科研團隊。團隊所創辦企業為本土創業團隊的申報主體。

(3)市外引進創業團隊是指具備先進的技術水平,符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預期能為我市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珠海市外已創辦企業,計劃於近期整體搬遷落戶我市的高端科研團隊。團隊在珠海市外所創辦企業為市外引進創業團隊的申報主體。

Q

已入選省“珠江人才計劃”的創新創業團隊,還能申報市創新創業團隊嗎?

A

已經入選省“珠江人才計劃”的創新創業團隊不得重復申報。對入選市級團隊同時或之后入選省級創新創業團隊的項目採取“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配套支持。

Q

在項目實施期間,出現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情況怎麼辦?

A

項目執行期內,合同內容一般不作調整。確需變更合同內容的,用人單位應當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由各區(功能區)人才(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核查意見,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人才辦批准后方可辦理變更手續。每個項目隻能變更1次,變更事項不超過3項。

變更事項包括:團隊成員變更、用人單位變更、項目研究內容和預期目標變更、協作單位變更等。項目實施期內出現上述之外的變更事項或重大問題的,應及時提出變更申請。

Q

已入選但未完成的團隊項目按新辦法還是舊辦法執行?本辦法的有效期是?

A

已入選但未實施完畢的市創新創業團隊和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結合立項合同及本辦法有關條款執行。本辦法自2021年8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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